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27日通过了RoHS指令(2002/95/EC),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,该指令对法规规定的电子电器产品中的镉 (Cd),铅(Pb),汞(Hg),六价铬(Cr6+),多溴联苯(PBBs)和多溴联苯醚(PBDEs)6项有害物质作出了限制; 2011年6月8日,2002/95/EC正式被2011/65/EU指令(RoHS2.0)取代: 2015年6月4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RoHS2.0(2011/65/EU)的修订案(EU)2015/863,正式将4项邻苯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、邻苯二甲酸甲苯 基T(BBP),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(DBP),邻苯二甲酸二异工酯(DIBP)列入RoHS2.0的限制清单(ANNEXI)中。至此,欧盟RoHS指令共限制包括4项重金 属,2项溴化物质及4项邻苯在内的10项有害物质。 检测项目及法规要求 各均质材料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以下限值: 铅:限值1000ppm 汞:限值1000ppm 六价铬:限值1000ppm 镉:限值100ppm 多溴联苯(PBB):限值1000ppm 多溴联苯醚 (PBDE):限值1000ppm 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)酯(DEHP):限值1000ppm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:限值1000ppm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(BBP):限值1000ppm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:1000ppm 适用产品范围 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,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电气产品及其原材料: 第1类—大型家用电器 第2类—小型家用电器 第3类—IT和通讯设备 第4类—消费性设备 第5类—照明设备 第6类—电子及电器工具 第7类—玩具、休闲和体育器材 第8类—医疗器材 第9类—包括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在内的监控设备 第10类—自动贩卖机 第11类— 不包含在上述类别当中的其他EEE 办理流程: 1.填写申请表 2.提**品的资料 3.寄样品 4.测试Ok 5.出报告或证书 6.测试周期3-5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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